发布日期:2016/10/12 9:42:55 【阅读次数:11671 】
我国保安服务业自1984年在深圳蛇口成立全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至今,已有29年的发展历史,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发展壮大。特别是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推动了保安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在产业规模、监督管理、服务社会、创造效益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问题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保安服务公司已发展至3777家,保安从业人员450万人,服务范围不断扩展,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经营管理日 益规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保安服务业已经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 重要渠道和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安队伍已经成为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实践证明,保 安服务业的产生既是一个国家经济 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产物,也是一个国家满足社会安全需求途径的选择。 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社会地位随着经 济社会的发展会逐步提高,而且其社会地位会越来越得到巩固发展。
在看到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成绩的同时,还应正视并研究解决诸多 与当今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方 面和问题。
一、我国保安服务市场经营管理体制尚待规范。
我国保安服务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 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 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 开展保安服务行业的自律活动。我 国保安服务业由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扩展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本单位从 事的相关服务的行为。
目前,我国各地区的保安服务公司由公安机关监管,但在这种监管下 的保安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完善; 地方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和民营保安 服务公司的发展程度还不够;国有、 民营和自招保安等从业单位缺乏相 应的规范约束。这一方面造成服务 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难以提高,另一 方面,对于市场来说,将造成市场竞争的无序,甚至是恶性竞争。
二、我国保安服务业监管工作亟需完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九章共五十二 条,进一步明确了保安服务的范围, 规定了保安服务公司行业准入、保安 员就业准入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备案制度,对保安员的条件和保 安员的管理、培训以及权益保障,对 保安服务行为和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作了规定。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 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于 2010年2月3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公安部相应制定发布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培训机构管 理办法》、《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 行)》等。上述法律法规及标准为我国保安服务业依法规范管理奠定了 基础。但是,全国各地保安员就业准 入、保安培训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 位备案制度等落实还有待完善。
三、我国专业化、品牌化保安服务产品较少。
我国的保安服务范围包括:一 是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 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 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 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 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不断深入,社会对安全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对保安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需要专业化、高质量的保 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应有自己的服 务专营强项。我国保安服务业仍处于以门卫、守护、巡逻、押运、人群控 制等人力防范业务为主,随身护卫、 技术防范、安全咨询业务较少的状况,安全调查等专业领域还是空白, 这与发达国家保安业的发展初期类 似。我国保安服务公司的规模较小, 就保安服务业整体而言,其业务范围相对狭窄,但就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而言,其业务范围则相当宽泛,多为综合型公司,但在人力防范、技术防范、咨询评估业务上缺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品牌化服务产品。
四、我国保安职业培训研发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我国保安服务业的服务队伍存在着待遇低、人员素质低、流动量大、队伍缺乏相对稳定的状况。我国保安专业学历教育还很少,教育培 训机制严重不足,有些公司的保安员招收之后不进行任何培训教育便直 接上岗,导致很多保安员对自己能做 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没有正确的认识。我国尚无规范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 准培训教材,保安专业理论和业务技能的研究开发成果较少。同时,保安 员的专业培训显得过于宽泛,专业性和针对性不强。
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一、建立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机制。
(一)完善各项保安服务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对我国保安服务业的调、监管和调控工作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保安行业的法律法规和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并履行各级公安机关的监管工作职责。
(二)推进保安服务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完善保安从业单位优 胜劣汰的从业准入机制,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实现多种所有制保安服务公司共同 存在、相互竞争、共同繁荣的发展局 面。民营保安服务公司是我国保安服务业的新生力量,要逐步发展民营 保安服务公司。
二、强化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管工作力度。
(一)加强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管。
公安机关作为专门管理保安行业的机构,对保安行业的管理将从原 来直接干预保安业务转向依法对保 安业务进行监管。一要理顺公安机 关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逐级对口的监管工作机构和监管工作队伍。二要依法研究制定各项监管工作标准和实施办法,依法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就业准入 和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三要在审批保安组织、颁发许可证,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证,组织引导保安服务公司同公安机关开展合作,受理 和处理客户投诉,推动保安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增强保安服务的科技含量,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做好监 管工作。
(二)实行保安从业单位信用资质等级公共评价管理制度。
一是对保安从业单位各类经营活动的分类分级资格审查和执照管 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和细化。二是统一实行保安行业“亮照经营”制 度,接受顾客、社会的监督。三是对保安许可证定期更换,通过换证,让管理机关定期审核公司经营的资格和条件。四是制定保安从业单位信 用资质等级公共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对保安服务公司信用资质等级评价活动,面向社会公布并悬挂企业评价 资质。五是对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保安服务公司、培训机构及时进行处理。
(三)实行保安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不仅是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更反映了一个 国家保安职业化的程度、行业成熟 度。一是细化保安从业人员就业准 入和统一着装标准,实行保安从业人 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强化对保安从业人员的持证、亮证、着装上岗 检查和资格年检制度等。二是将保安职业标准的制定、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资格准入与相应的保安教育培 训制度捆绑在一起,形成一套完整的保安行业规范管理法规制度,成为保安队伍规范有序发展的基础。三是 奖优罚劣,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保 安从业人员给予暂停或取消注册资格的处罚。
三、加快保安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一)拓宽保安服务业的经营范围。
一是积极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发展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 市场调查等商务服务业项目的机遇, 尝试向安全顾问咨询、安全风险评估、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扩展。
二是发展风险管理与危机管理服务业务。风险管理是当前在涉及安全 管理的所有领域中普遍使用的一种 科学方法。预防犯罪、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保卫、反恐防暴,关键问题是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分析、评价、 转移、规避,这些工作的综合就是风 险管理。与风险管理相适应的是危 机管理。在保安工作领域中,常见的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泄漏、人群拥挤 踩踏、各种自然灾害等都具有危机事件的特征,必须按照危机管理的理论进行处置。我国保安行业可在应用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引入IS 031000风险管理标准,以标准化的方法掌控风险控制的整个流程, 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损害的制度防范与方案准备,规避不必要的商业风险和危机事件。
(二)提高保安服务的科技含量。
目前,发达国家的保安业基本上 是以技术防范为主,人力防范为辅, 已有三分之二的服务采取技术防范,而且技防比重还在逐年上升。科学 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专业科技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一个企业的发展。要加大保安技术研制工作力度,大力提高保 安服务的技术含量。要发展自身专业的研究所,依托公安机关的科研力量,研制出高新科技产品,将科技成 果迅速转化为技术防范手段,提高保 安服务的科技含量,增强竞争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三)构建现代保安产业发展新体系。
打破原来的地方保护主义观念,改变保安服务公司以地域命名的做法,允许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兼并、扩张,树立保安品牌,实现名牌效应, 让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在保安行业中起作用,让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公司退出市场或被兼并重组。多种形式构建保安产业发展体系,延伸家庭、私企和私人服务发展空间,持续开拓服务领域,形成设计、生产、经 营、销售、服务一条龙的运作体系;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管齐下的防范体系;形成劳务、技术、咨询、调查齐全的服务方式体系等。
(四)实现保安服务国际化。
渐进开放中国保安服务市场,并推动中国保安服务业走出国界进入国际市场。我国保安服务公司在发展、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亦将有计划地发展自己的海外保安服务市场, 承接涉外保安业务和跨国保安业务,实现服务区域的国际化、品牌化。
四、健全保安职业培训研发体系。
(一)推进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
一方面逐步提高保安服务收费标准和保安员职业的薪酬待遇、职业保障和社会地位;依法支付保安员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落实保安 员职业资格等级工资制度,各级职级工资差别不低于10%,消除其后顾之忧;吸引一批有志于保安事业的人才投身保安事业,并提高广大保安员终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保安队伍素质,推动保安行业的发展。一方面通过完善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填补传统人事管理的缺陷;通过引入高层 次的人力资源和保安管理人才,配合熟悉企业人事现状的既有管理人员, 实现传统人事管理向高层次人力资源专业化管理的转变。
(二)逐步健全保安职业培训研发体系。
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多渠道融资,形成以保安专业学历教育和各地保安职业培训机构、保安行业协会、保安服务公司为发展资源、发展组织、发展平台、发展依托的保安职业教育体系,走校企合作、教学互长、产 学研结合的保安职教发展之路。完善具有职业特征的管理制度和职业规范,建立健全保安职业培训机构准入和职业培训资格审查制度,形成具有职业特色的管理模式,制定各种保安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制度。
(三)统一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培训。
依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要求,统一编辑保安从业人 员的各职业等级、职业功能的培训教 材,强化上岗保安员、在职保安员、 保安员职业资格的培训教育,通过培 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保 安服务质量,推动保安服务业健康、 快速发展。
(四)提高保安职业发展的理论研究水平。
一个行业的理论研究水平高、理论人才多,必能在学术领域依靠专家 话语权获得更多的理论支持,营造出 行业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这也是 行业获得社会认同,扩大吸引力、塑 造良好职业形象的有效途径。要健全保安理论研究系统和学术研究队 伍,加强对职业心理、职业趋势、职业构成、职业标准、职业学科的研究论 述,对保安行业进行长远规划、对行 业前景进行研究分析,在理论层面形 成专家话语权,为职业发展提供有力 的正面舆论环境。要引导更多的学 者进行保安行业的理论研究,创办研 究保安行业的学术期刊,促进国内外保安理论专家的学术交流,共同学习 西方先进的经营理念,以积极探索一 条社会责任为先的中国特色保安事业的发展之路。
五、推动保安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各级保安行业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应通过法律的形式,将那些不是一定要政府做 的事情,下放给行业协会去做,使行业协会通过自律机制更好地在本行业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安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加强制度 管理,推动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保安协会与保安 服务公司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建立 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 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保安服务管理格局。
(三)充分发挥保安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行业自律等职能作用,使其在开展行业宣传、行业调研和行业 信息发布,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行业 规范和行业道德,协助政府制定法律 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提供行 业培训,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组织 开展行业活动和通过网络为会员提供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